(一)、经销商、代理商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实体,注册资金 10 万元以上。
2、企业信誉优良,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3、公司在本区域有一定的行业客户资源与市场拓展能力。
4、对松美公司理念和产品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遵守松美公司的市场政策。
5、有 1 名以上专业全职销售人员,能独立拓展市场; 1 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后有售后服务的能力。
6、坚决执行松美公司的价格、营销政策。
(二)、代理商级别认证:
1 、二级代理商:
要求:
1)必须符合代理商基本条件;
2)全年争取完成实际销售额 20 万以上,边远地区(云南、贵州、内蒙、青海、宁夏、新疆、甘肃)不能少于 10 万;
3)合作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应完成不低于全年销售额的 15% , 6 个月内完成不低于全年销售额的 25% 。
2 、一级代理商:
要求:
1)必须符合代理商基本条件;
2)全年争取完成实际销售额 50 万以上,合作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应完成不低于全年销售额的 15% , 6 个月内完成不低于全年销售额的 25% 。
3)已经合作的松美公司二级代理商,上一年度松美公司产品的实际进货额达 20 万以上,且信用良好,无逾期货款,无市场违纪行为;
4)以松美公司产品为主要销售品牌,至少设有 2 个以上松美公司产品的专职销售人员、技术支持人员;
3、区域代理商:
要求:
1)注册资金 50 万以上,两年以上智能一卡通产品、智能停车场产品行业推广经验,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社会渠道;
2)具备独立拓展市场的能力,具备为区域内相关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实力;
3)与以松美公司产品为主要销售品牌,至少设有 3 个以上松美公司产品的专职销售人员、技术支持人员;
4)松美公司合作一年以上,上一年度松美公司产品的实际进货额达 50 万以上,且信用良好,无逾期货款,无市场违纪行为;
5)保证全年实际销售额 100 万以上,合作第一季度完成不低于全年销售额的 15% ,第二季度完成不低于全年销售额的 25% ,第三、第四季度分别完成不低于全年销售的 30% ;
(三)、代理商的申请及授权:
1 、代理商申请
申请单位向松美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经销商申请表格,并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2 、代理商考核
区域销售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考察,按照代理商评定考察合格后与申请单位就合作进行洽谈,就合作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3 、代理商认证
区域销售人员将申请的情况和考核意见交总部领导批准、备案。申请单位按申请的代理商级别履行相应义务。
4 、代理商授权
对申请单位的资格证书授权由公司总部作出。销售人员接到批复后和申请单位签订松美公司统一格式的正式合作协议。申请单位正式成为松美公司代理商。
5 、代理商协议考核
合作协议签定后,考核期为三个月。经过考核期后,松美公司有权根据乙方销售情况重新认证代理商是否为合格,若合格甲方将签署考核认证书给乙方;若不合格,协议自动终止。
6 、代理商评估
自签定协议之日起对代理商三个月评估一次,综合评级的指标主要包括代理商的销售进度、回款情况、客户资料反馈情况、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营销政策执行情况等。
(四)代理程序和样机采购:
具体政策请咨询我司相关区域渠道部负责人。
说明:
上述内容为指导代理商、经销商运作的标准,凡满足条件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均可加盟成为我公司不同级别的代理商、经销商。